司法部任命范岐等117名公证员:名单分布与行业观察
一、任命决定的核心事实
根据司法部官网公开信息,司法部于2026年9月29日印发《司法部关于任命范岐等117人为公证员的决定》(司发通〔2026〕59号),并于2026年10月9日对外发布。该决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和《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》(司法部令第102号)作出,面向北京、山西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安徽、山东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云南、宁夏、新疆等省(区、市)司法厅(局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。
决定明确任命范岐等117人为公证员,名单按省级行政区划顺序排列。本文以下分析基于该公开名单所呈现的分布数据,不涉及对具体人员资质的评价。
二、名单分布:山东、吉林、广东人数居前
对公开名单进行逐省统计,117名新任命公证员的地区分布如下(按人数降序):
- 山东省:23人,为本次任命人数最多的省份;
- 吉林省:18人;
- 广东省:14人;
- 山西省:12人;
- 北京市:12人;
- 云南省:8人;
- 湖南省:8人;
- 宁夏回族自治区:7人;
- 广西壮族自治区:4人;
- 上海市:3人;
- 安徽省:3人;
- 海南省:2人;
- 黑龙江省:1人;
-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:3人;
-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:1人。
上述统计由作者根据司法部官网公布名单逐项计数得出,合计117人,与决定标题一致。需要说明的是,名单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人包含布丽布丽·热马赞、合木巴提·沙提坎拜等少数民族姓名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独列出1人,体现了任命工作对兵团司法行政系统的覆盖。
三、地域差异与行业背景分析
从分布看,本次任命呈现明显的区域集中特征。山东、吉林、广东、山西、北京五地合计79人,占总数约67.5%。这一分布可能与各地公证业务需求、公证机构编制空缺以及司法厅(局)报请节奏有关。东部沿海的山东、广东经济活跃,公证业务量较大;吉林、山西、北京则可能处于公证员队伍新老交替阶段。
相比之下,黑龙江、海南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仅1至2人。这种差异并不必然反映公证服务需求的高低,也可能与当地报请周期、资格审核进度相关。值得注意的是,本次名单未出现天津、河北、内蒙古、辽宁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等省(区、市),说明这是一次针对部分地区的集中任命,而非全国统一批次。
从行业背景看,公证员任命需经过实习、考核、报请、审核等程序。司法部令第102号《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》对任职条件、考核程序有明确规定。本次117人的规模,在近年司法部单次任命中属于中等偏上水平,反映出公证队伍仍在稳步补充。
四、时间线与程序要点
根据公开信息,本次任命的关键时间节点如下:
- 2026年9月29日:司法部作出任命决定;
- 2026年10月9日:司法部官网公开发布,发布时间为16:15:45;
- 文件编号:司发通〔2026〕59号;
- 公开属性:此件公开发布。
程序上,各省级司法厅(局)向司法部报请任命,司法部依据公证法和执业管理办法审核后作出决定。这一流程体现了公证员执业准入的统一管理原则。作者分析认为,从决定作出到公开发布间隔约10天,属于常规政务公开节奏。
五、常见问题(FAQ)
1. 本次任命了多少名公证员?
117名,名单以范岐为首,按省级行政区划顺序排列。
2. 任命依据是什么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和《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》(司法部令第102号)。
3. 涉及哪些省份?
北京、山西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安徽、山东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云南、宁夏、新疆等14个省(区、市),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。
4. 为什么有些省份没有出现在名单中?
本次为部分地区集中任命,未列出的省份可能在此前或此后另行报请,具体以司法部后续公开文件为准。
5. 如何查询完整名单?
可访问司法部官网查阅司发通〔2026〕59号决定全文,名单按地区分组列出。
六、趋势判断与观察
综合本次任命数据,作者提出三点观察:第一,公证员补充呈现“经济活跃地区与转型地区并重”的特点,山东、广东与吉林、山西同时位居前列;第二,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持续获得名额,新疆、宁夏、广西、云南合计22人,占总数约18.8%;第三,单次任命规模保持在百人以上,说明公证行业人才需求稳定。
需要指出的是,本文分析仅基于公开名单的分布数据,不构成对任何地区公证服务质量的评价。公证员任命后的执业表现,还需结合后续监管和业务实践持续观察。